6月1日,國家發改委聯合九部門印發《“十四五”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》,要求錨定碳達峰、碳中和目標,堅持可再生能源優先發展、大力發展不動搖,以區域布局優化發展、以重大基地支撐發展、以示范工程引領發展、以行動計劃落實發展,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,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納和存儲能力,鞏固提升可再生能源產業核心競爭力,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,促進可再生能源大規模、高比例、市場化、高質量發展,有效支撐清潔低碳、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建設。
規劃提出“十四五”可再生能源發展主要目標:
錨定碳達峰、碳中和與2035年遠景目標,按照2025年非化石7能源消費占比20%左右任務要求,大力推動可再生能源發電開發利用,積極擴大可再生能源非電利用規模,“十四五”主要發展目標是:
——可再生能源總量目標。2025年,可再生能源消費總量達到10億噸標準煤左右?!笆奈濉逼陂g,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增量中占比超過50%。
——可再生能源發電目標。2025年,可再生能源年發電量達到3.3萬億千瓦時左右?!笆奈濉逼陂g,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增量在全社會用電量增量中的占比超過50%,風電和太陽能發電量實現翻倍。
——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目標。2025年,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總量消納責任權重達到33%左右,可再生能源電力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達到18%左右,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。
——可再生能源非電利用目標。2025年,地熱能供暖、生物質供熱、生物質燃料、太陽能熱利用等非電利用規模達到6000萬噸標準煤以上。
規劃要求,大力推進風電和光伏發電基地化開發,重點推進工業園區、經濟開發區、公共建筑等屋頂光伏開發利用行動。穩步推進生物質能多元化開發,穩步發展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,有序發展農林生物質發電和沼氣發電,探索生物質發電與碳捕集、利用與封存相結合的發展潛力和示范研究。
2025年,全國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折合10億噸標準煤,屆時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相當于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約26億噸,減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約50萬噸,減少氮氧化物排放約60萬噸,減少煙塵排放約10萬噸,年節約用水約40億立方米,環境效益顯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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